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级、2016级学生的测试工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行广泛宣传《标准》,组织学生进行学习锻炼,由体育老师负责指导练习;注:1、《标准》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不及格。2、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
二、为了提高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体质测试一律使用“体质测试卡系统”进行测试。
三、为保证学生在测试中的卫生安全,防止疾病的传染,要求学生一人一吹嘴(测试肺活量时使用);
四、以系为单位将2016级学生的测试费用及名单在10月28日前交基础部。
五、学生基本信息搜集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0月28日)请各班认真填写,填写要求模板见校园网通知公告附表一和附表二;(信息收集请以系为单位发邮箱xzy3583@163.com)。
六:测试时间和顺序:
2015级大专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016级大专、2015、2016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利用体育课时间测试。
七、测试地点:院体能测试中心(院医务室西边)、田径场。
八、测试人员:全体体育老师及相关人员。
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代)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