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公寓楼室外动力线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DY2019-F013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原采购公告及原谈判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公寓楼室外动力线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8日
三、更正事项1:将原谈判文件的中“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一章 谈判项目商务要求”的“3.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指定帐户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作为保修金,待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变更为“3.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通过转账或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额退还,不付利息。”
更正事项2:将原谈判文件中“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一章 谈判项目商务要求”的“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保修金,待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变更为“4.付款方式:项目人员进场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合同总价的10%;待工程量完成60%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工程合同总价60%;待工程竣工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工程合同总价90%;待工程财政审计决算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无息支付。”
更正事项3:将原谈判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的 “四、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帐户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作为保修金,待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保修金,待乙方承诺的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变更为“四、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通过转账或保函的方式向甲方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额退还,不付利息。2.付款方式:项目人员进场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的10%;待工程量完成60%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合同总价60%;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合同总价90%;待工程审计决算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无息支付。”
更正事项4:将原采购公告及谈判文件中“七、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河北路117号(人民日报江西大厦)第13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应答文件时间为准。”变更为“七、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河北路117号(人民日报江西大厦)第12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应答文件时间为准。”
四、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供应商以最新的谈判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莲路608号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0791-85729586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鼎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河北路117号(人民日报江西大厦)第13楼
联系人:刘霞、徐云海
联系电话:0791-87915290
电子函件:4545845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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