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网站首页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学院党建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数字校园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信息公开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评为“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新闻资讯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店面租赁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7-21 点击数:

为规范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店面出租管理,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所有商店的经营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则

为规范招投标工作行为,学院严格依法招投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标概况

1、招标单位: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发包项目: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各店面

3、承包期限:三年

4、项目地点: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校园内

5、投标人资格:本院教职工的家属、亲戚、朋友,(本院教职工作为投标人的担保人)

6、中标办法:最高价中标

7、商店标底:学生1号公寓商店13.9万元/年;学生2号公寓商店3.3万元/年;第一食堂内商店9万元/年;3至4号学生公寓旁商店每间6000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报名提供材料

属个体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经办的需提供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营范围及经营保证金

经营范围主要为:文化用品、生活用品、副食品、饮料等经学院批准经营的物品。3至4号学生公寓西侧的11个店面只能经营方便师生的服务业务(通讯业务;手机、电脑维修;照相;复印、打印;物流快递等),不可以经营餐饮、烧烤、水煮、风味小吃等影响环境卫生的业务。

承包经营,承包人与学院签定经营合同,并缴纳承包金和经营保证金,承包金按最终的投标价格确定,经营保证金:超市为壹万元商店为贰仟元。

六、承包条件与要求

1、中标者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项目所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涉及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手续和相关费用自行处理,店内人员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2、承包人必须服从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务处的统一管理,经营期间认真执行学院的管理规定。

3、承包金按年缴纳不得拖欠(承包期内每年的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中标者要遵循谁中标谁经营的原则,在合同规定期间未经学院同意店面不得随意转让、转租、招租,不得改变经营范围,违者没收保证金同时收回店铺。

4、乙方在承包期间要服从学校管理,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商,自负盈亏,凡有违法乱纪行为,由承包方负完全责任,学院概不负责。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严格把好进货与销售关。为保证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承租方不得改变用途,经营其他种类,不得经营“三无”和自制产品,不得在店内蒸、煮、炸、烤食品,不得生火,不得经营餐饮业;严禁出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热得快,电炉等学生公寓内禁用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经营游戏厅。如有违反,一旦发现,每次扣除违约保证金伍佰元,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商店人员应着装整洁,形象良好,服务周到,不与学生闹矛盾,严禁进入学生宿舍销售,公寓内店铺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落实好学生作息制度,息灯后不得经营;所有经营者负责承包店铺区域内环境卫生清理,店内物品应该摆放整齐有序,不得超出店面;店面门前实行三包,随时随地保证整洁卫生。

7、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学院收回店面。承包方如没有续租,必须及时撤离本店,如果滞留,按折算月租金的双倍交纳店租。

8、三个超市的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个,11间店面的履约保证金为贰仟元/间,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期满,如数归还,但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有违约条款而被处罚的金额,学院可直接从保证金款项中扣款。

9、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有损害校方利益或违背合同条款者,学院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收回店面。

10、学院提供店面总电表水表各一个,其他改造装修及设施由承包方出资完成;承包方按月缴纳经营服务场所消耗的水、电、费用。

1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要爱护店面及其设施,若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璜(不得影响房屋整体结构)需经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合同到期或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后,该房屋装修、装璜的全部设施归学院所有。

12、承包人不可以向学院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即限制他人在其他场所经营合法的产品)、学院也不会向承包人承若任何附加条件。

13、担保人承若以上条款承包人均能执行,否则出现纠纷均由担保人负责。

七、报名及招标时间

2016年7月20日至7月27日报名;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到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投标。

联系人:李高翔 电话:13576969799。

投标人员在招标开始前现场交壹万元(超市)或贰仟元(店面)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转为经营保证金,未中标现场无息退回。

八、评标办法

1、实行一次性报价,各承包方根据相应的店铺写好报价,现场公开报价,以高于或等于标底的最高报价中标,低于标底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如一个店面(超市)有两个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其中有一个是原租户,按照原租户优先的原则,由原租户中标;最高报价相同的人员不是原租赁户,则由报价相同的人员进行再次报价,其他人员不再参与报价,以最终由报价最高者中标。

3、如一个店面(超市)只有一个竞标人,且其标的达到标底要求或超过标底,则由竞标人中标。

4、每户只可参与一个店面竞标,竞标时递交的竞标文件中必须注明参与竞标的店面(超市)名称、经营业务范围、竞标价格、本院教职工中的担保人及亲笔签名,竞标时担保人必须到竞标现场以便确认竞标人资格。每户最终只能只能在学院范围内经营一家店铺,中标后的承租户不得再参与之后的店面投标。

5、店面投标按现场抽签的先后顺序进行。

6、学生自主创业申请的店面,由相应的系里推荐并提供可行的经营方案,可以不参与竞标,由学院指定店面。(1-5号)

九、中标通知及签合同

投标结束,现场通知中标结果,中标人应按要求及时(一周内)与学院签订承包合同并全额缴纳承租金,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本院的教职工作为担保人并签字。逾期不签订合同、不缴纳承租金或没有本院教职工作为担保人的签字,视为放弃,学院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确定租户。

十、店面考察

租赁方应自行对学院店面进行实地考察,学院不组织考察。

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总务处

2016年7月20日